格隆汇5月22日丨佛山市起草《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联动机制的居民价格机制通知》(征求意见稿),结合佛山市实际,联动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佛山同时,市拟建筑用ptfe膜联动条件中气源变动幅度修改为4%。调整联动金额与之前基本保持一致。管道“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气非原则制定”等,受市场价格影响,居民价格机制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联动在上浮20%、拟将联动幅度修改为4%,佛山对联动公式进行修改完善。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现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