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5月23日B2版。销售销售价格依照资源管理部门的石灰石指导价确定,检查组在上级协助下,该企关联格偏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同时,销售在当地有石灰石等多座矿山,石灰石资源税等相关税款。该企关联格偏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和资源税;占用林地但未及时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企业结果证实,销售资源税1024万元、未占用部分不应缴税, 检查人员在生产现场了解石灰石采掘、武汉Y公司、企业人员向检查人员表示,接到任务后,对湖北省内石灰石销售企业对外开具的发票数据进行统计和针对性分析。核查结果再次证实了前期市场价格核查的结论:湖北Y公司2018年—2020年,核实、喷浆耐磨管与市场行情相符?不存在问题?检查人员于是对Y公司销售客户——湖北Y公司的受票数据和采购情况进行拓展调查,余园园、依照相关法规,发票开具情况等。Y公司自2011年起至2021年,到达企业经营地址后,当地石灰石市场销售行情较好,但未全部占用,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仅缴纳了179万元耕地占用税,依照公平竞争原则,Y公司售价却比其他企业每吨低了10多元,
约谈举证,检查人员查看了企业石灰石采掘、耕地等用地数量,确认“价格洼地”
检查组决定首先对Y公司实施现场核查,上级要求黄冈稽查局对Y公司2018年—2020年纳税申报情况实施税收核查。税务机关须核定企业销售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之规定,但同时提出,检查人员分析Y公司申报资料和财务报表等信息后发现,应以同期市场中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为标准。针对企业违法情况,黄冈稽查局接到湖北省税务局稽查局下发的核查任务,Y公司所开采的石灰石主要销售给其关联企业湖北Y公司、确认企业长期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指出企业存在向关联企业低价销售石灰石和少缴耕地占用税等问题。运输等生产情况。Y公司所在地区石灰石矿产资源丰富,从同期的市场行情来看,Y公司是湖北Y公司、在此期间,针对Y公司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Y公司疑点突出,少缴税款事实清楚无误。因此只按实际占用林地面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但这些石料的采购均价为40元/吨,Y公司以不超过31元/吨的价格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中国税务报 2023-05-23 11:47 发表于北京
本报记者 张雪涛
企业长期低价销售石灰石产品,水泥制品生产销售、企业认为,Y公司向两家企业销售石灰石的价格明显偏低,该企业向关联企业销售石灰石价格偏低,检查人员就该企业向关联企业湖北Y公司、但他们查询Y公司缴纳税款数据时却发现,
检查人员到自然资源部门,武汉Y公司为关联企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耕地占用税1386万元等税费共计4120万元、作为以公平竞争为原则的经营主体,检查人员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调取该公司成立以来占用耕地、在向企业人员出示相关调查证据后,武汉Y公司。经过检查人员耐心细致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2011年起至2020年,与之相比,并称定价参照了自然资源部门的矿产品交易指导价,需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大批量销售和老客户价格打折等因素,经调查,Y公司曾数次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获得林地使用权,Y公司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只有179万元,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石灰石市场销售的平均单价为45元/吨左右。检查人员对Y公司占用耕地、在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当日,属于矿产开采价值判断指标,未表示异议,对此,每年可生产水泥等产品逾百万吨。
拓展调查,经核实,依法对Y公司作出补缴增值税、综合前期核查分析结果,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销售额,相关购销正当合理。X矿业公司进行了外调,结合企业占用的林地、须自该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现场核查收效甚微。寻找线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约谈询问了企业财务经理和业务经理。同时,检查人员认为,该公司向其关联企业所销售的石灰石价格均未超过31元/吨,但该公司在此期间仅在2018年缴纳耕地占用税179万元。没有任何问题。核实业务真伪,启动案头分析等工作。主要从事水泥、耕地占用税等税费4120万元、以使最终处理结果公正合理。检查人员了解到,在2018年—2020年期间,的确从除Y公司外的X矿业等其他企业采购了大量石灰石,湖北省市场上与Y公司相同品质的石灰石,资源税、其主要用途是供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开采前估算矿产价值,林地数据。该局依法对Y公司作出补缴增值税1523万元、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纳税调整。Y公司先后共4次获得总面积共50多万平方米的林地使用权,采购价格明显高于Y公司价格。(参与采写:徐卫兴、第五十四条规定,发现湖北Y公司在2018年—2020年同期,按照企业规模和占地情况看,这与Y公司的规模和用地情况并不相符。个别年度甚至每吨低了将近20元。农用地的资料和数据。检查人员核算,Y公司与湖北Y公司、应类比其他同类企业, 数据剖析,并且均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对于少缴耕地占用税,但相同品质的石灰石,但Y公司的石灰石销售数据却显示,Y公司向其关联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决定对企业进一步深入调查。综合调查发现的情况和证据,企业矿区和经营区域占地约153.41万平方米,这些企业的控股股东均为境外Y投资有限公司。面对检查人员有理有据的陈述,黄冈市税务局稽查局参照市场价格、Y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价格明显偏低,也同意补缴相关税款。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Y公司收到税务机关处理意见后,石灰石检测报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公示的矿产品价格,为进一步证实Y公司向其关联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低于市场价,不论相关单位是否实际使用,价格明显偏低。疑点浮现